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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1021林宜瑾總質詢 體育篇I 專任教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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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正式專任教練嚴重不足,查「國民體育法」第13條及「高等中級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置辦法」第10條,「學校設體育班者,每校至少置專任運動教練一人」,本市教育局轄下計有31間學校設有體育班,最少也要有31名正式專任教練,本市卻只有20名正式專任教練。

事實上,本市從100年合併升格至今,專任教練只增聘1人,同期間台中卻以每年兩位數來成長。正式專任教練短缺的結果,以棒球為例,衝擊本市三級棒球成績,且優秀教練被迫離開台南去其他縣市執教,如連年奪冠的平鎮高中,其陣中總教練吳柏宏和教練團曾偉誠,都是我們台南的子弟。

再以桃園經驗為例,其為打造桃園為「體育大市」,著手研擬績優選手生活補助金,以非一次性給發的長期挹注方式,期能留住優秀選手,讓選手在桃園能夠無後顧之憂地從事培訓。加以桃園的棒球正式專任教練有9位,本市則掛零,顯示不論在選手或教練的支持上,本市都有長足的進步空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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